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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为保障非发热患者生命安全,我院按市卫健委统一部署,发

作者:宣教科   内容来源:新余第二医院   点击数:   更新时间:2020-02-03

亲爱的患者及家属们:
 
       您们好!
 
       为全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一步蔓延,确保非发热患者的生命安全!我院接上级部门指示,取消发热门诊,其他各科照常接诊。请您理解并积极配合我们以下工作:
一、进入医院诊疗区域(含门诊、住院部等区域)大门前,所有人员须戴好口罩,防止交叉感染。
二、如您有下列情形请立即前往定点医院(新余市人民医院/分宜县人民医院)就诊:
(1)发热(37.3度及以上);
(2)两周内有武汉地区或有其他及本地疫点的出行或居住史;
(3)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地区或其他及本地疫点的发热、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(4)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,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相关;
(5)其他可疑不适症状;
(6)近两周内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,如:飞机、高铁、地铁、公共汽车等。
四、就诊时请患者及陪同人员均佩戴好口罩,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;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米的距离;如非治疗及检查需要,不要摘下口罩。具有上述第三条(1)-(6)的情况之一者,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。
五、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,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。
 
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抗击疫情,需要您和我们共同努力!
 
 
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新余第二医院
2020年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