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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余北湖医院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(经皮甲状腺病损微波消融术)备案的公示

作者:网站管理员   内容来源:未知   点击数:   更新时间:2026-03-25

       根据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》及《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》要求,经审核,新余北湖医院符合开展经皮甲状腺病损微波消融术(国家限制类肿瘤消融治疗技术)条件,现予以公示:
1.医疗机构信息
江西省新余市北湖医院
级别:二级甲等
科室:甲乳科
2.技术详情
技术名称:经皮甲状腺病损微波消融术
技术级别:国家限制类
所属目录:肿瘤消融治疗技术
3.人员资质
姓名:谢小春
职称:副主任医师
资质:已获授权,具备开展资格
4.开展情况
开展时间:2023年(其中 2025年51例)
例数:已开展95例
效果:无严重并发症,预后良好
经专家现场审核/备案评估,符合开展条件,同意备案,准予临床应用。
公示期限:5个工作日
监督电话:0790—6411126